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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保候审专业技术解析:重庆渝中区周旭详解刑拘30天黄金救援

发布时间:2026-09-22 00:00 浏览:381 次 区域:重庆 类别:法律咨询 面议
信息编号:NO.00149877 举报虚假信息
咨询人(渝中区某写字楼行政主管罗女士):周律师,您好。昨晚派出所民警上门,把我表弟带走做了笔录,今早家属群弹出一条“刑事拘留通知书”,罪名是涉嫌掩隐帮信。我们一家人全懵了,有人喊“赶紧去托关系把人弄出来”,也有人劝“先找重庆渝中区取保候审律师问问”。我刷到过你写的强制猥亵取保案例——许某没拿到谅解书也取保成功了。我就想搞清楚:像我们这种普通家庭,找周旭律师做取保候审,到底是不是“花了钱买心安”?你们真能在刑拘这几天里,把人从看守所门口拉回来吗?
周旭律师(上海正策(重庆)律师事务所 股权创始合伙人,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毕业及中国律师学院律师,重庆市渝中区刑事专委会委员):罗女士,你先坐,别把“取保候审”想成什么神秘门道。在渝中区、两江新区、大渡口这些公安办案量很大的片区,刑拘后前30天,才是家属能做事、也必须做事的窗口。我办过许某强制猥亵案——技师先劝酒、先撕扯内裤嬉闹,许某醉酒失控被咬后立刻停手,被害人开口要百万元谅解费,家属不给就被压着走“无谅解=必羁押”的老路。我们介入后不是去“找人”,而是做三件硬活:多次会见固定“双向嬉闹、醉酒失控、立即终止”的事实链;用少捕慎诉政策和同类判例写取保申请书,论证“无谅解也能证明社会危险性极低”;带着全套材料当面跟办案民警聊,把“嬉闹”和“强制侮辱犯罪”的边界讲明白。结果就是:没谅解、没托关系,公安自己采纳意见,把人保出来了。
这才

联系人:周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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